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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法院:充分运用保全措施 助力优化营商环境

发布时间:2021-02-07 16:07:37



    为维护司法公平正义,保障民营企业实现胜诉权,孟津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找准服务和保障经济发展的结合点,充分运用财产保全措施,为中小投资者营造稳定公平透明的营商环境。

    2020年,该院共办理财产保全案件331件,保全金额1.73亿元。其中诉前保全案件143件,占43.2%,诉讼中保全案件188件,占56.8%。84起案件因查封、冻结被申请人财产促使当事人调解、撤诉,47起案件因保全及时促成当事人达成调解,17起案件不再起诉。

    “没想到那么快就完成财产保全了,这下我们就放心了。”近日,申请人河南某建筑有限公司对孟津法院保全组干警的办案效率给出了这样的评价。

    原告河南某建筑有限公司与被告武汉市某集团有限公司在2013年签订建筑工程劳务承包合同,合同签订后原告如约给被告方承建了孟津县某小区工程。工程完工后,被告拖欠原告工程款共计1030743元。经多次催告无果后,河南某建筑有限公司将武汉市某集团有限公司诉至孟津法院,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要求冻结被告名下1030743元或同等价值的其他财产。

    孟津法院保全组及时实施保全裁定,并在作出保全裁定的当天,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向多家银行发起查询,当日即查询到被申请人武汉市某集团有限公司在银行名下有足额存款,保全组干警随即将被申请人账户下1030743元的存款予以冻结,实现了当天裁定、当天查控、当天完成保全,为将来生效裁判的执行创造积极的条件。

    近日,郭某在一起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审理过程中,向孟津法院提出保全申请,要求保全洛阳某科技有限公司银行存款90万元或同等数额价值的财产。

    立案后,保全组干警第一时间对被申请人洛阳某科技有限公司提起网络查控。之后在与申请人郭某了解情况过程中得知,被申请人洛阳某科技有限公司目前仍处于经营状态,若对公司账户进行强制查封,势必对企业的生产经营造成一定的影响。为助力企业早日摆脱困境,充分考虑被申请人仍在生产经营的现状,在保障申请人权益的前提下,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及时变更保全措施,使该公司得以正常生产经营。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更是民营企业行稳致远的坚实保障。下一步,孟津法院将继续围绕企业发展中的难点、痛点和堵点,不断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推进建设更优的营商法治环境,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培育稳健的法治生态土壤。

责任编辑:张丽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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