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田田,女,1988年1月出生,汉族,中共党员,2010年毕业于河南工业大学,2014年通过公务员招录进入孟津法院工作。先后在会盟法庭、综合审判庭、刑事审判庭工作。现任孟津法院刑庭员额法官。多年来,她始终紧紧围绕“公正与效率”这一永恒的主题,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投入到工作中,在平凡的岗位上任劳任怨、无私奉献、公正执法、心系百姓,以自己的实际行动践行着人民法官“司法为民”的神圣职责,展现了新时期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履职尽责 提升审判效率
刑事审判关系到每一个个体的人身权利,有其更严格细致的流程及规范,刑事案件的证明标准也是十分严格甚至是苛刻的。因此,刑庭的法官和书记员工作压力不言而喻,一个案件操作流程近十项、判决书有时候多达几十页,卷宗更是又多又厚。随着案件逐年攀升,工作量更大了。郝田田法官及其两名书记员,为了让当事人早日看到审判结果,常常加班加点,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的缩短审判周期。郝田田法官自2020年4月入额至11月底,受理案件128起,结案119件,结案率92.97%,近三个月连续被评为刑事办案标兵。
司法为民 严抓审判质量
法谚曰: “徒法不足以自行”, 离开法官的创造性的司法审判活动,再完善的法律制度都是空想。刑事审判关乎被告人人身自由,责任重如泰山,丝毫马虎不得。郝田田注重通过审判活动将立法所规定的内在精神和价值运用到具体案件中。在办理案件时,她总是从犯罪的构成要件、特征来把握罪与非罪,罪轻与罪重,从犯罪的情节把握量刑幅度,严把案件质量关,做到不枉不纵,让人心服。连续几个月,服判息诉率全院领先。目前为止,无一起案件二审发改和再审发改。
公正审判 维护公平正义
2016年以来,被告人胡某某先后在洛阳市涧西区某某村、孟津县某某镇某某村租用场地用来加工牛血块。为了延长牛血块的保质期,被告人胡付山在泡牛血块的桶水中添加甲醛,隔夜后将这些桶装牛血块销往洛阳市区县14家汤馆,销售金额为90620元。
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关系到每一个人的健康,也是百姓最关心的民生问题之一。受理这个案件后,郝田田法官高度重视,连夜查看相关卷宗材料、分析研判,及时组成合议庭对此案进行审理,并在最短时间内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判处胡某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十万元,违法所得90620元予以追缴,以实际行动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