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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法院主动上门为企业服务

发布时间:2009-09-16 08:39:32


    为促进孟津经济发展,依法保障企业合法权益,孟津法院积极响应县委、县政法委关于为企业发展和重点项目建设提供法律服务的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政法服务官的职责,7月27日,县法院一行主动上门服务,深入大洋耐火厂等县重点项目企业进行法律服务,解疑答惑,帮助企业解决生产经营和重点项目建设中存在的涉法涉诉问题,在大洋耐火材料厂,领导介绍了困扰企业的三起涉法涉诉问题,提出一些法律和诉讼方面的疑问,蔡玲玲副院长和民一庭庭长王建宏作了详尽的解答,并及时提出了解决问题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同时,进行了相关法律宣传,法院认真负责的服务态度受到企业的高度赞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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