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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法院:法检两长同庭“云审理” 一被告人当庭获刑

发布时间:2020-03-02 10:39:32


    2月21日上午,孟津法院院长张国强担任审判长,县检察院检察长李齐振出庭支持公诉,利用“三远一网”远程庭审系统隔空审理了杨某某容留他人吸毒犯罪一案,并当庭宣判。

    上午9:30,经过网络调试,法院、检察院、看守所三方信号正常、图像清晰流畅,“云法庭”庭审正式开始。在合议庭的主持下,公诉人在检察院远程出庭室发表公诉意见、展示相关证据,被告人在看守所远程提讯室进行质证、答辩、作最后陈述。整个庭审过程程序规范、流程严谨。被告人杨某某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均无异议,并表示愿意认罪认罚。根据查明的事实,合议庭评议后认为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成立,当庭判决:被告人杨某某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决拘役五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宣判后,杨某某表示服从判决不上诉。

    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王为民旁听了庭审后,对孟津法院在全民战“疫”的特殊时期,积极推行“云法院”的做法表示充分肯定,他指出,县法院院领导能靠前指挥,率先垂范,既不延误案件审理进程,又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聚集,真正实现了疫情防控和执法办案两不误。对下一步工作,王为民强调要严格遵循疫情防控总体部署和执法办案工作要求,充分运用信息化手段,扎实推进执法办案工作,为疫情防控和发展大局稳定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和优质的法律服务。

责任编辑:石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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