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男子在法庭当场被拘留,只因做了这件事……
发布时间:2019-12-18 14:20:55
12月18日,孟津县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张某、高某、左某、郭某等6人寻衅滋事一案。庭审过程中,法警发现旁听席上高某用手机录音录像,立即上前制止,但高某拒不配合交出手机。审判长要求法警对高某进行制止时,高某继续在法庭内哄闹,不但不听劝阻,反而骂人、打人、咬人,推搡抓扯前来制止的法警,扰乱法庭正常工作秩序。
鉴于高某不遵守法庭规则的行为严重扰乱了法庭秩序,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和司法公信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九十九条的规定,决定对高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责任编辑:石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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