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9日上午,孟津法院开展涉金融案件集中执行行动。当天出动20余名干警,4台车辆,并邀请孟津县政协李武卿主任、政协常委宋慧珍、郭云辉、杜水泉委员监督见证本次执行活动。
案例一:对被执行人房产进行强制腾空
原告单某与被告郭某、杜某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将二被告诉至孟津法院,要求其偿还借款15万元及利息。经法院审理后,判令二被告偿还原告借款15万元及利息。审理过程中,原告申请财产保全,查封被告杜某名下的房产一套。进行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多次通知被告杜某腾房,被告都置之不理。在当天的执行行动中,在4位政协委员的见证监督下,执行干警对该房产进行强制腾空。
案例二:对被执行人所有的房产内占有人送达限期腾房通知书
被告陈某、樊某(系夫妻)于2014年多次从原告王某处借款90万元,双方约定了借款期限及利息。之后,二被告陆续还款。2015年,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但二被告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原告诉至孟津法院,要求二被告归还借款本息。经审理后判令二被告偿还借款90万元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查封二被告名下的一套房产。执行干警发现,这套房产已被多次查封,目前有案外人刘某居住。刘某声称房产是二被告跟他约定好给他的,并提出执行异议,但其申请已被裁定驳回。执行干警对房产内占有人送达限期腾房通知书,要求限期腾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