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女岂能二嫁?在当今中国,这是妇孺皆知的道理。然而,近日在孟津县这种怪事却真的发生了,好在第一个“婆家”发现后及时提出质疑,事情很快顺利解决,荒唐怪事自然没了下文。
事情是这样的,孟津县某房产开发商数年前将位于城关镇的一处商品房售出,但未办理房产登记。第一家买主入住多年后该房产开发商又将该栋房产再次出售,且为新的买家办理了房产登记。新买主要求老买主腾房,老买主才知此事。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老买主以某房产登记部门为原告,新买主为第三人诉至法院,要求撤销房产登记。
孟津法院受理此案后,立即通知房产登记部门,与部门领导多次沟通协调,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终于使该机关认识到自己行政执法的错误并引起对此事的高度关注,很快主动纠正了执法错误。原告对房产部门的行为表示谅解,主动撤回起诉,一起剑拔弩张的房产纠纷圆满解决,社会效果良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