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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文明办对孟津法院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进行复查

发布时间:2018-10-31 10:18:09


    10月30日下午,河南省委宣传部办公室副调研员马东胜、省政府办公厅文明办副主任巴晓东一行,到孟津县人民法院对该院的省级文明单位标兵进行复查,洛阳市文明办创建科科长杨宏安,孟津县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李永贵,县委宣传部副部长、文明办主任王丽等全程陪同。

    复查组一行实地查看了孟津法院文化阵地建设、办公环境、荣誉室、阅览室、文明餐厅等创建阵地,到文明庭室与干警交谈,并听取了党组书记、院长张国强就文明创建工作所做的汇报。

    马东胜对孟津法院的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给予了充分肯定,他指出,一是领导重视。组织领导有力,认识到位,创建基础扎实,规章制度健全,各项工作开展到位;二是氛围浓厚。创建活动开展的扎实有效、丰富多彩,特别是在诚信宣传、普法教育、打击“老赖”等方面的精神文明工作内容详实,有特色,成效显著;三是巩固提升。在不断巩固荣誉的基础上,不断拓展文明单位创建成果,在创建工作中保持思想不松劲、工作不缺项、创建不停顿,起到了示范引领作用。

    张国强对复查组一行表示欢迎和感谢。他表示,文明创建工作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永远在路上。孟津法院将以这次复查为契机,进一步拉升标杆,提高标准,不断深化文明创建内涵,以高标准、严要求向更高的目标迈进,以文明创建工作的高质量,推动法院各项工作的高质量,为孟津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服务和保障。

责任编辑:石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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