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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法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再部署、再推进

  发布时间:2018-09-04 10:50:37


    9月3日下午,孟津法院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深入研究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组长张国强主持,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参加会议。

    会上,张国强院长传达了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尚英照到孟津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情况指示精神、市中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孟津县迎接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会议精神。

    就做好下一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张国强提出四点要求:

    一是政治站位要再提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事关社会大局稳定和家长治久安,事关人心向背和基层政权巩固,事关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意义十分重大。要按照上级统一部署,科学谋划、精心安排、周密实施,扎扎实实开展工作。

    二是宣传氛围要再浓厚。在法院门口和派出法庭设立线索举报箱,悬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横幅,放置宣传小展板,制作印发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应知应会手册,充分利用孟津法院微博、微信、手机报及政务网站及时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营造浓厚的舆论氛围和强大的声势,让全社会感受到法院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力度和坚定决心。

    三是人员力量要再充实。已经出台《孟津县人民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实施意见及工作方案》,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明确了责任分工,强化了压力传导,各审判业务庭和后勤保障部门要加强配合协调,形成工作合力,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开展。

    四是办案标准要再规范。提高办案规范化水平,严格按照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要求,把好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排除非法证据,确保庭审实质化,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历史和人民检验的铁案。

    会议还对即将开庭审理的李某某等五人强迫交易、敲诈勒索犯罪案件庭审工作进行详细安排部署,明确相关部门工作职责,确保庭审活动顺利进行。

责任编辑:石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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