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解决执行难”战役进入决战阶段,执行干警与拒执“老赖”之间的战火愈演愈烈。为维护胜诉者权益,8月20日至24日,孟津县人民法院执行法官集中对一批财产进行查封,标的额达千万余元,为下一步司法拍卖工作及案件执结打下基础。
这批财产涉及土地、房产及大型机械设备,关联民间借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等多个案件,这些可供执行的财产或抵押物,经过查封、评估、拍卖等法律程序,将财产变现,兑现胜诉权益,实现公平正义。执行现场,执行法官们按照预案部署,对涉案的土地、房屋及机械设备逐一进行甄别,在记录好房屋实际占有、使用等情况后进行有序查封。天气炎热,执行干警们奔赴各个目的地,爬楼、清点物品、贴封条,个个忙着汗流浃背。
查封第三天 案件速执结
原告孟津县某镇某社区居民委员会与被告洛阳某管业有限公司因合同纠纷案件,经孟津法院审理后,判决被告洛阳某管业有限公司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租金及协调费221400元及滞纳金。因不履行判决义务,原告申请强制执行。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立即向被执行人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告知其如拒不配合法院工作,其公司名下的银行账户都会被冻结,影响其生产经营,但被执行人洛阳某管业有限公司拒不履行裁判义务,故对该公司的生产厂房及宿舍楼进行了查封。
在对被执行人某管业有限公司厂房及宿舍楼进行查封后的第三天,该公司找到执行干警,主动要求与申请人协商,且双方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撤回执行申请,该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