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中央、省、市、县委和上级法院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相关工作, 7月10日下午,孟津县人民法院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促进会议。会议由党组书记、院长张国强主持,全体党组成员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参加了会议。
会上,张国强在传达中央督察组督察要点和市扫黑除恶推进会议精神后,对下一步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进行再安排再部署,要求大家要在思想上、行动上高度重视扫黑除恶工作,充分发挥审判机关的职能作用,严厉打击各种黑恶势力犯罪。
一是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意义,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决策部署上来,不断强化责任意识、忧患意识,共同推动扫黑除恶工作有效开展。
二是要加强协调配合。努力形成专项斗争的强大合力,对内,兄弟庭室之间要加强联系沟通,形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一盘棋,在立案、审判、执行各个司法活动环节开通绿色通道,确保惩处黑恶势力犯罪依法、准确、有力。对外,加强与公安、检察、司法等机关的协调配合,妥善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扫黑除恶工作衔接顺畅。
三是要确保案件质量。在审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时,切实把好案件的事实关、证据关及法律适用关,确保案件质量,坚决防止冤假错案,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经得起法律和历史检验的铁案。
四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全力营造专项斗争良好氛围。对有社会影响力的典型案例,要通过广泛深入地宣传,真正起到震慑犯罪、宣传法制、教育群众的作用,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打出成效,打出威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