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今天来是履行还款义务的,请赶快把我的名字从“老赖”名单中删除吧,要不回家火车也坐不成,太不方便了”。6月14日下午,被孟津县人民法院列入失信“黑名单”的被执行人陆某,急匆匆地来到该院执行局,请求履行已经生效的法律判决,并向法院申请将其从“黑名单”中删除。
据了解,在原告徐某和被告陆某买卖纠纷合同一案中,原告徐某起诉要求被告陆某给付石料款19522元,并由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用。在法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陆某同意在规定的期限内偿还沙石款19522元。但规定的期限到期后,陆某却未按约定履行还款义务,徐某无奈之下申请强制执行。
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调查了解了当事人的情况,发现其有履行能力但又躲避执行,便决定将陆某依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限制其乘坐飞机、火车、高铁等交通工具。不久后,陆某回家购买火车票时发现自己买不了票,心急如焚。于是主动来到该院执行局,当场履行了还款义务,申请执行人同意将陆某从失信人员名单中删除,此案得以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