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孟津县人民法院、孟津县人民检察院、孟津县公安局联合发布《关于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通告》,向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老赖”发出最后“通牒”,以高压态势营造执行氛围,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及时履行义务。
5月8日上午,也就是孟津县法检公联合发布《关于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通告》的第8天,被执行人王某和朱某来到法院主动履行了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偿还了执行款13万元及利息。
据了解,原告陈某与被告王某、朱某因借款合同纠纷,诉至法院。法院判决王某朱某支付原告13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二被告拒不履行义务,陈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被告王某、朱某企图逃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文书确定的义务,执行干警多次来到被告家中,却一直找不到人。执行法官将其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近日,被执行人王某在街道上看到了孟津县法检公联合发布《关于督促被执行人主动履行生效裁判文书的通告》,又从孟津法院微信公众号上了解到法院近两年来的执行攻坚的决心,放弃了尚存的一丝侥幸心理。最后在家人的劝说下,主动到法院履行了还款义务。
这是自《通告》发布后的第一位主动履行义务的被执行人,不仅彰显了《通告》的威慑力,更为“百日执行攻坚战”助威!下一步,孟津法院将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新闻发布会等方式,开展多维度立体式执行宣传,营造良好社会舆论氛围,对“老赖”形成高压态势,督促其主动履行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