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准确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全面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树立宪法法律至上的法治理念,增强法治观念。12月4日,孟津法院开展国家宪法日主题宣传活动。
向宪法宣誓活动
宣誓仪式由党组书记、院长张国强领誓,全体干警参加。通过宣誓,让干警们进一步感受宪法的严肃性和神圣性,以弘扬宪法精神,增强职业使命感、责任感和荣誉感。
走上街头开展普法活动
通过现场解答法律问题、摆放法律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向群众积极宣传法律法规。共发放法律宣传单300余份,解答法律咨询20余人次,进一步增强了广大群众用法维权意识,提高了群众学法、知法、用法、守法的水平,取得了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
【小贴士】
2014年12月4日是中国首个国家宪法日。从10月23日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决定》,提出将这一天定为国家宪法日,到11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表决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予以确定。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在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处于核心的地位。一切法律都是依据宪法制定的,宪法是大部分法律的母法。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维护法制的权威,首先是维护宪法的权威。宪法日的确定更是党和国家对依法治国的坚强决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