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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法院:法官耐心释法促调解 当场兑现赔偿款6.5万元

  发布时间:2017-08-25 10:02:27


    8月22日,孟津县法院小浪底法庭成功调解一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被告当场支付全部赔偿款,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案结事了,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2015年3月的一天,原告王某在洛阳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工作时,因炉中铁水溅出,致右眼烧伤,原告在住院期间,被告乔某出面支付部分医药费,因双方对赔偿款存在分歧,被告一直未履行赔偿责任,原告随即将被告诉至该院,要求被告支付原告医疗费、误工费等各项损失。 

    主审法官任永辉在详细了解了案情后,组织双方进行调解。任法官充分接触双方当事人并做深入交流,了解当事人的心理轨迹,从情、理、法三方面与原被告沟通。经过耐心疏导、明法析理,原被告考虑利弊表示可以适当做出让步,最终双方成功达成调解协议,由被告乔某一次性支付原告王某6.5万元,并当场履行。至此,各方顺利化解纠纷,消除矛盾,真正做到了案结、事了、人和。

责任编辑:石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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