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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津法院:77名失信公职人员所在单位主要领导被集体约谈

发布时间:2017-06-26 16:13:42



    6月21日下午,孟津县委政法委召开涉公职人员案件交办会,孟津县77名未履行法院生效判决的公职人员所在的28个机关单位的主要领导,被县委政法委集体约谈。

    【“先礼后兵” 集体约谈】

    会上,孟津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王武伟首先向参会人员通报涉公职人员失信情况,向参会各单位下发督办通知,阐明当前全国解决执行难的工作部署、形式要求及相关的政策和法律规定,以及法院对特殊主体被执行人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义务的惩戒和制裁措施。告诫大家要算好政治账和经济账,务必在限定时间内敦促所在单位的被执行人履行还款义务。

    【拒不履行 依法严惩】

    孟津县委政法委纪工委书记莫承勋要求,一是要求所有涉公被执行人要提高思想认识,作为公职人员,要做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的带头人,不能成为失信惩戒的负面典型。二是要主动履行义务,公职人员所在单位的一把手也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督促本单位涉执人员尽快履行义务。三是要严格责任追究,逾期未履行的,首先在县委广场大屏幕、县电视台公开曝光,如曝光后仍不履行的,将书面通知其所在单位及上级主管部门不得评先、评优和限制其提拔、重用;书面通报组织人事和纪检监察部门,对情节严重的,将建议组织部门对其采取停职、停薪、不提拔调动,直至开除公职处分。构成拒执犯罪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重拳出击 无处遁形】

    公职“老赖”不仅侵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还对党委政府的形象造成了恶劣影响,破坏了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严重损害了司法权威。为啃下公职“老赖”这块硬骨头,孟津法院积极同县委县政府沟通,取得重视支持。县委县政府于2017年3月1日下发《关于全力支持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实施意见》,县综治委于2017年4月18日下发《关于开展特殊主体被执行人案件专项活动的实施意见》,此次交办会是继3月17日涉公职人员工作推进会后,县委政法委第二次召开涉公职人员案件交办会。

责任编辑:石超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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